中新社广州5月20日电 (王华 刘战成)广州市纪委20日下午通报,今年1至4月,该市共查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贿选案件12件,破坏选举案2件。
据了解,广州市村、社“两委”(即村或社区党支部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)的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初开始,至4月底前全部完成。针对此次基层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工作,广州市成立了由市纪委等10个部门组成的预防和查处工作组,并公布统一举报电话、设立举报信箱,以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。
广州市纪委20日的通报称,今年1至4月,全市共收到举报反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件213件,核查率为100%,共查实32件。截至4月底,广州市共查处贿选案件12件,查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案件2件。广州市纪委常委、新闻发言人梅河清,还通报了其中4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。
当天通报的典型案件包括:萝岗区九龙镇旺村村钟某、钟某某等人贿选案,两人私下组织竞选团队拉票贿选,多次请人吃饭、娱乐以提高支持率。白云区人和镇岗尾村曹某某为确保自己当选,让多名亲戚向有关党员贿送现金。
花都区炭步镇三联村王某某等人,采用亲手贿送或由第三人贿送现金、食用油等方式收买有关党员,在换届投票时支持自己。从化市太平镇木棉村谢某某贿选案,2013年中秋节期间,谢某某以“慰问金”名义向木棉村党员发放贿选款,后从化市太平镇换届办取消了谢某某参选资格。(完)
(原标题:广州今年头4月查处12起农村换届选举贿选案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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